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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雙溪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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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募菁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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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僱5等職務代理人
  • 正取:1
  • 備取:2
  • 發佈日期:2025-07-17
  • 截止日期:2025-07-24
  • 發佈單位:人事室
  • 職缺別:全職
  • 職務說明/工作內容:
  • (一)辦理社會行政相關業務。
    (二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  • 工作地點: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(新北市雙溪區公所)
  • 薪  資:約僱人員280薪點,約新臺幤38,948元
  • 徵才條件:
  • (一) 專科學校以上畢業,品行端正、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加班、假日輪值及災害留守。
    (二)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。具汽、機車駕駛執照尤佳。
    (三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  •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:
  • (一)報名方式: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(一律以A4規格繳交),並依序整齊排列,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「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,新北市雙溪區公所人事室收」,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社會人文課職務代理人」。
    1. 報名表請自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網站>便民專區 >表單下載 >人事室項下,自行下載運用。(https://www.shuangxi.ntpc.gov.tw/home.jsp?id=8f263f32fe30c349)
    2. 國民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印同一頁)。
    3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。
    4. 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。
    5. 相關經歷資料。
    6. 簡要自傳或履歷表(不限格式)正本。
    (二)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,如有偽造、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,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,若經錄取者,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    (三)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書面資料不齊全、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,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。
    (四)本職缺以面試評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,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,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;另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,約僱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,即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。
    (五)本次公開甄選,除正取1名外,增列備取2名,候用期間5個月。
    (六)薪資報酬:約僱人員280薪點,約新臺幤38,948元(尚需扣除勞、健保等自付額部分)。
    (七)投件如有疑義,請聯繫:02-24931111轉304 人事室;詢問相關業務問題,請聯繫:02-24931111轉118 社會人文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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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78 人 更新日期:2025-07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