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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雙溪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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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募菁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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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時人員
  • 正取:1
  • 備取:1(候用期限:5個月)
  • 發佈日期:2025-12-29
  • 截止日期:2026-01-05
  • 發佈單位:秘書室
  • 副標題:新北市雙溪區公所
  • 職缺別:全職
  • 職務說明/工作內容:
  • 一、協助墓政業務承辦人執行墓政管理相關業務。

    二、公墓、納骨堂及其他一切設施之維護暨使用管理事項、裝備基本故障排除作業及器具損壞更換等事項。

    三、公墓及納骨堂周邊環境(包含洗手間)之清潔、美化、綠化等有關事項。

    四、依據本所核發之許可證指導使用人依照指定位置安置骨罈等事項。

    五、公墓內墳墓及納骨堂內骨罈等維護事項。

    六、殯葬設施業務等相關工作。

    七、臨時交辦事項。
  • 薪  資:本職缺為非編制人員,適用勞動基準法,每月薪資新臺幣(下同)3萬2,450元整(配合基本工資調整)、另有1萬元整之定額獎金及5,000元整之績效獎金。
  • 學歷/檢定要求:
  • 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
  • 徵才條件:
  • 一、年滿20歲以上,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
    二、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。

    三、身心健全、品德端正,認真負責、無不良紀錄及嗜好且具服務熱忱,能適應公墓及納骨塔環境者,以及個人宗教信仰不影響本工作。

    四、熟稔電腦基本常識及電腦文書(WOLD、EXCEL)處理能力。

    五、有公墓及納骨堂管理經驗者為佳。

    六、須配合納骨堂輪值及臨時調整休假日,且週六、週日及特定國定假日(例如:春節、清明節、兒童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及其他節日)能值班及配合墓地巡查者。

    七、須配合民眾非上班時間晉塔或祭祀儀式。

    八、須具有機車駕照 (檢附機車駕照影本),如有汽車駕照為佳,並須有實際安全上路經驗者。

    九、本職缺為1員錄用後簽立定期契約滿3月後,視工作表現良好,簽訂不定期契約。

    十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  • 報名手續:
  • 報名方式:請檢附下列資料(一律以A4規格繳交)。採通訊(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報名。逕寄「227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,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」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。

    (一)報名表(請至本所網站下載並於簽名欄位親筆簽名)。

    (二)國民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印同一頁)。

    (三)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。

    (四)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。

    (五)相關經歷資料。
  • 甄  試:
  • 非編制人員職缺甄選流程

    第一階段: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。

    第二階段:面試應徵者需進行自我介紹,內容包含:個人基本資料、學經歷概述、職涯規劃、對應徵職務之看法與了解,面試採問答互動方式進行。
  •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:
  • 未獲通知面試、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錄取,另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。
  • 聯絡電話:02-2493-1111分機2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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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77 人 更新日期:2025-12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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